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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妇幼保健院 关于食堂就餐服务采购项目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2 15:23 本文来源: 系统

我院拟采购医院食堂就餐服务,全年24小时为职工和病人提供加工配餐服务,包括职工就餐、订餐及送餐;职工加班用餐的配送;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就餐、订餐及送餐到病房;治疗膳食(营养餐)等。

一、项目名称:食堂就餐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大邑县晋原街道内蒙古大道539号。

2、食堂面积:总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其中就餐区约210平方米 。厨房区域约190平方米。

3、食堂设施、设备:设置有食品库房、更衣间及值班室。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齐全且正常运行中。采购人提供部分食堂设备设施如抽油烟机、炉灶、桌椅、冰柜、留样冰箱、操作台、货架等,不足部分由成交潜在供应商自行解决。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680112.00元。

四、项目服务内容:

1、食堂就餐人数:就餐职工人员约 270人;

2、职工:潜在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将医院职工餐费充值到就餐卡上,根据卡上的实际消费金额据实结算;

3、充值所涉及的相关信息系统、设备与就餐卡由采购人提供;

4、潜在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人员名单进行储值;

5、采购人如有新增人员,新增人员根据实际消费情况进行结算;

6、病区患者:根据实际消费情况进行结算;

7、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项目服务要求:

(一)大众餐标准如下:

1.早餐:主食类:稀饭(白米粥、小米粥、菜稀饭等品种每天轮流供应一种)。蛋类:鸡蛋(水煮蛋、卤鸡蛋、煎鸡蛋、荷包蛋等品种每天轮流供应一种)。面食类:包子、馒头、花卷、面条、抄手、水饺、汤圆、米线、酸辣粉等每天轮流供应至少3种。菜品类:二个素菜(泡菜、拌菜、炒菜等每天轮流供应二种)。

2.午餐(主营盒饭):3荤2素1汤和2荤2素1汤,自由选择。

3.晚餐(主营盒饭):3荤2素1汤和2荤2素1汤,自由选择。

注:职工和病区患者按照潜在供应商响应的餐费单价支付就餐费用,患者与职工就餐需分区就餐,就餐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各类餐费单价报价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

(二)就餐方式:

1.大众餐(标准餐)。

2.自选餐:职工和患者可按照3荤2素1汤、2荤2素1汤、2荤1素1汤、1荤2素1汤、1荤1素1汤自由选择,职工和病区患者按照潜在供应商响应的餐费单价支付就餐费用。

3.点餐(小炒):职工和患者提前一小时向潜在供应商提供点餐菜品,潜在供应商按季节和就餐人员需求提供各类菜品,职工和患者按照潜在供应商响应的餐费单价向供应商支付。如涉及特殊菜品,职工和患者需提前1天向潜在供应商提供点餐菜品,潜在供应商按季节和就餐人员需求提供各类菜品,职工和患者按照供应商响应的餐费单价向潜在供应商支付。

4.就餐原则上开放时间(如因特殊情况变动,需预先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调整就餐时间):

早餐:06:30-08:30      

午餐:11:00-13:00    

晚餐:17:00-19:00

5.各病区送餐配置要求:保健楼、综合楼、门诊楼各一台送餐车,并配备足够的送餐人员,以保障患者及时就餐。

6.一年365天均不得停业。

(三)潜在供应商需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有关规定,按照省、市脱贫采购工作要求,在“832平台”上采购农副产品,采购额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的10%。如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

(四)菜品要求:

1.潜在供应商菜谱应向采购人确认,根据就餐人员的饮食需要及季节变化对食谱作相应的调整,由采购人通过菜品菜单自行选择菜品,拟定每周菜谱。

2.每餐菜品(含主食)即做即食,禁止剩菜剩饭二次加热供应。

(五)食材采购及质量管理要求:

1.潜在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食材、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生产安全标准和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卫生和安全。不允许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2.大米应为籼米(一级),执行标准:粮食GB2715-2016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面粉应为特精粉(一级),执行标准:GB/T 1355-2021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食用油应执行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3.猪肉执行标准:GB2707-2016、GB2762-2022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且须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肉,应符合成都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屠宰厂的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禽肉类制品要求屠宰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符合国家标准GB2707-2016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牛、羊、兔、鸡、鸭等家畜/禽肉类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随批次提供)。水产品类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应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蛋类执行标准:GB2749-2015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经过“预包装”处理蛋类,蛋上面应有生产日期等喷码标志,散装生鲜禽蛋随批次提供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随批次提供),外地生鲜禽蛋随批次提供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禽蛋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随批次提供)。

5.蔬菜须为时令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水果类应为当季各种水果,无虫、无杂质,新鲜、无破损、大小均匀、色泽本样、不得过熟或欠熟。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报告。成交供应商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一次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

6.冻品须外包装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

7.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

8.调料、干杂及副食品等。调料: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干杂及副食品:须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调料、干杂及副食品均具有产品检验报告。每批次配送时提供。预包装食品都需要取得SC认证,其食品外包装必须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SC”编号。

9.潜在供应商不得提供伪劣假冒食材及过期食品,如出现伪劣假冒食材及过期食品而引发的相关责任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潜在供应商全部负责,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续签第二年合同。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潜在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

10.潜在供应商在食材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11.潜在供应商若违反食品安全有关要求,受到上级部分处罚,按照上级部门处罚执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2.潜在供应商采买食材须在溯源体系内,并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可被追溯。

(六)菜肴质量及品种管理:

潜在供应商在菜肴质量及品种管理上须达到以下要求:

1.保证原材料新鲜,严禁使用过期、发黄、腐烂变质的食材制作菜肴。

2.保证食材卫生操作,严禁使用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清洗干净的食材。

3.食品应烧熟煮透,熟制品在10℃到60℃之间的温度存放时间应小于2小时。

4.坚持做好每日留样管理制度,每个菜品留样克数不低于125g,保存时间不低于48h。

5.潜在供应商每逢具有中国特色节日或相关庆典时应制定具有节日特色或庆典特色餐食。

6.保证营养,油和调味料使用要适量,菜品齐全,做到菜品荤素搭配合理。

7.推陈出新:变换菜品,菜肴品种要常更换更新,做到每月推出新菜,一周内不出现2次及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若采购人对菜品提出相应要求的,潜在供应商须满足。根据季节变换调整食材,使用时令蔬菜及水果,少用或不用反季节蔬菜。

(七)食品卫生管理:

1.厨房及餐厅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原则,分片包干,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做好餐厨垃圾、过期食品收集、清理。

2.按照《四川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标准(试行)》开展明厨亮灶工作,主动接受就餐人员监督,实现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

3.餐饮具使用前须洗净、消毒,符合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 标准,未经消毒不得使用。

4.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毒。

5.潜在供应商每2周一次进行灭“四害”处置,并做好登记。

6.食堂仓库由采购人提供。专库专用,食品与非食品分开保管。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7.对腐烂变质的食品(由原料到成品)做到“四不”:即不采购,不接收, 不保存,不加工。

8.潜在供应商提供清洁卫生的就餐餐具,不定期对餐具进行消毒、更换,保证餐具随时抽检达标。

(八)应急管理要求:

1.潜在供应商应承诺若餐厅出现停水、停电、停气或设备故障时,潜在供应商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正常开餐,满足采购人工作餐就餐需求。

2.潜在供应商应积极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教育,按采购人要求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潜在供应商委派的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遇到其他事故伤害时,所产生的责任及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潜在供应商承担和解决。因潜在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由潜在供应商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责任及采购人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且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潜在供应商违约责任。

3.潜在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服从卫生、消防、治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按卫生、消防、治安部门和采购方的规定组织潜在供应商的服务人员进行学习与培训,每个季度不低于2次。在合同期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等事故。

(九)服务人员要求:

潜在供应商保证拟派的服务人员的身体条件符合食品卫生工作要求,并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十)食堂已具备实现供餐功能的基础设施、设备,现有设施、设备将移交潜在供应商使用(清洗、维护由潜在供应商负责)。若有短缺设施、设备潜在供应商自行添置的,所有权属于潜在供应商,履约期满后,潜在供应商自行处理。食堂设施、设备维修费均由潜在供应商承担。

(十一)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中标后,根据实际的经营地点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

六、本市场调研项目在“大邑县妇女儿童医院(大邑县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主页(http://dybjy120.com/index.aspx)上公开发布, 供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项目市场调研。

、市场调研期限

本公告自挂网公示日起, 有效期为五个工作日。

、提供真实齐全的资质证明文件一份(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请按照下面的顺序装订) :

1.封面(注明品目、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司印章)

2.资格证明材料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一览表(报价表详见附件)

、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九、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十、市场调研书的递交:于2025年6月18日17:00前一式一份现场送交大邑县妇幼保健院采购管理办(综合楼2楼)或邮寄至:大邑县妇女儿童医院(大邑县妇幼保健院)采购管理办

地址: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内蒙古大道539号

联系人:刘老师(19082444662)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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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妇幼保健院 关于食堂就餐服务采购项目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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