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妇幼保健院关于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租赁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我院拟对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租赁项目招标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YBJY2024041201
2.采购项目名称: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租赁项目
3.租赁数量:1台
4.租赁日期:6个月
5.采购人:大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邑县妇幼保健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最高限价不高于0.6万元/月。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文件里面需要提供以上要求的证明资料,且均需公司密封盖鲜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2)响应产品需提供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租赁期 | 采购需求 |
1 | 便携式超声诊断仪 | 1台 | 6个月 | 用于做乳腺癌筛查,配1把浅表探头,设备现状良好,图像质量(清晰度高)及功能能满足乳腺超声检查。 |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院内比选邀请在大邑县妇幼保健院官网上http://dybjy120.com/index.aspx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期限:自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8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地点:大邑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采购办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比选时间:2024年04月19日上午10:00分
八、比选地点:大邑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四楼4号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邑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大邑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采购办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981799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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