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妇幼保健院 关于污泥清掏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大邑县妇幼保健院
关于污泥清掏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我院拟对污泥清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YBJY2024071101
2.采购项目名称:污泥清掏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最高限价46000元/年。
4、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5.采购人:大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邑县妇幼保健院)
二、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比选项目的其他比选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
(二)特殊资质要求
1.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服务清单所有危险废物及相应危险废物代码 ;(提供证书复印件)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6类2项)”或“医疗废物运输”。(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提供有效联合体协议复印件)
备注:投标文件里面需要提供以上要求的证明资料,且均需公司密封盖鲜章。
三、技术要求(功能和质量要求)
本项目服务清单及各危险废物控制价格见下表,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清单项目的处置能力
序号 | 服务事项 | 最高限价(元/公斤) |
1 | 淤泥处置(清掏、脱水、消毒、除臭、打包、转运、处置) | 16 |
2 | 化学性废液(转运、处置) | 35 |
3 | 活性炭(转运、处置) | 9 |
4 | 水银(转运、处置) | 35 |
四、服务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无废四川”转移联单 。
1.供应商接采购人通知后,由供应商派专人在现场对医院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进行清掏处置工作。
2.清掏前必须对即将清掏的池体进行消毒,按规范向池体内投加活性氧消毒剂(投加比例1:50),不得使用含氯消毒剂,确保清掏前污泥指标满足以下要求(参照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指标名称 | 控制标准 |
粪大肠菌群数 | ≤100MPN/g |
蛔虫卵死亡率 | ≥95% |
3.因清掏点位地势和位置原因,导致部分地区如车辆无法达到,常规清掏工作分为人工清掏及车辆清掏两种方式进行混合采用,每次清掏处置后,供应商负责医院污水井道内的污染物清掏处置。
4.在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淤泥栅渣清掏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范,确保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人员、财产安全及第三方人身安全。
5.供应商须对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淤泥栅渣清掏处置后的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清理,并对接运输单位进行转运处置,转运时间不超过48小时。
6.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对现存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整理,并进行转运处置。
7.安全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禁在无人监护下进行作业。必须设监督人员进场跟踪方能作业。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执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污泥、医药废物和废药物、药品处置的通知》等规章制度执行。在清掏处置和转运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在运输过程中供应商需保障危险废物不发生二次污染(如: 破损、泄露等)。
9.服务期内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完成所有关于本项目危险废物环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在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无废四川”系统)的转运处置备案、转移联单、月报、年报等流程。
10.如有最新的相关政策要求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按照相关要求对危废进行处置。
11.供应商承诺应当具有相应处置资质和相关合法手续,如在合同约定供应商负责处置的范围内出现任何问题,责任由问题方全部承担。
12.供应商对采购人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技术指导及培训,采购人有权指定培训次数。
13.采购人、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转运处置院区危险废物。
14.采购人、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对医疗废物的收集、暂时贮存、交接、转运、集中处置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其资料至少保存5年。
15.每次交接转运供应商向采购人处理合法转运联单,采购人、供应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填写,并协助采购人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五、商务要求
因供应商原因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包括且不限于:未及时疏掏、密封不规范、泄漏、处置不及时性、转运不规范等造成的环境污染危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原件)
六、评审方式和报价要求
评审方式:最低评标价法,以采购清单中各单项金额汇总之和最低的为中选人。
报价要求:本次比选采购二轮报价,供应商在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后统一提供二轮报价。
七、结算方式:以医院要求的服务事项*中选单价*实际产生数量进行结算。
八、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院内比选邀请在大邑县妇幼保健院官网上http://dybjy120.com/index.aspx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期限:自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7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地点:大邑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采购办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比选时间:2024年07月18日下午14:30分
八、比选地点:大邑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四楼4号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邑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大邑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采购办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908244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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