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妇幼保健院关于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我院拟对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招标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YBJY2024051601
2.采购项目名称: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3.电梯维保数量:5台
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5.采购人:大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邑县妇幼保健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最高限价不高于16000元/年。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
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8)投标文件里面需要提供以上要求的证明资料,且均需公司密封盖鲜章。
四、采购需求:
电梯维保数量:5台。功能内容需求: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四川省《电梯维护保养规范》有关规定以及成都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的要求,对服务范围内的电梯进行定期保养维护,办理电梯年检工作:
1、每月进行两次专业的维修保养服务,对电梯及相关设备进行检查、清洁、调整、加油和修理,确保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
2、每次维修保养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供维修保养报告。
3、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办理电梯维保当年年检手续,保证电梯合格使用。
4、维保时间应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维保尽量不安排在用梯高峰期进行。
5、未尽事宜按国家对电梯维保要求执行。
【二】、技术标准及规范
公司在执行本服务项目时,设备检修维护工作的检查、检修、测试、验收应遵照有关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执行。现行技术规范主要有(包含但不限于):
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2003(2015)
2、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3、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4、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含第 1、2 号修改单)
5、DB51/T2239-2016《电梯维护保养规范》
【三】、维护保养工作质量标准和要求
公司在维护保养工作时须遵从采购人检修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工作,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地完成。基本要求如下:
1、负责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2、设立 24h 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保人员应立即抵达本合同范围内电梯所在位置并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应超过10分钟,维保人员不得拖延。
3、应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4、应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 4 年;
5、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6、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成交供应商应对电梯的使用人员进行安全使用电梯培训。
7、每年度至少对电梯进行 1 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本规则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他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8、成交供应商必须安排维保人员全面协调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工作;
9、维保人员进行的所有工作均应在采购人管理人员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10、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立即停运电梯,做好防止发生伤人事故的措施。及时提出维护方案,在经审核后对电梯进行维护。
11、按照国家对电梯作为特种设备的要求定期完成电梯的维保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当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进行定期维护之外的保养工作时,维保人员应服从安排。该项目质量要求以国家对电梯设备和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维保工作计划:计划安排的合理性、计划保证措施的可靠性
4.1、计划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4.2、计划保证措施要求:
4.2.1、作业人员要求
人员满足资质要求,人员配置需满足工作需求且在项目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熟悉并掌握安全规程和规范,每年组织一次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关作业。成交供应商技术人员应保持稳定。若需进行人员调整,在调整前必须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再进行调整。成交供应商应对其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管理制度和现场作业要求。采购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现场施工人员时,成交供应商应予以撤换。成交供应商应对实施本项目相关人员的人身伤亡事故和维护工具及设施损坏负责。成交供应商应对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与安全教育,使其熟知采购人安全管理体系,并严格遵守。成交供应商应对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日常工作工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无日常工作工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的技术人员进入现场工作。
4.2.2、工作要求
建立并完善电梯设备台帐、检修履历等,做到每月更新一次;每年检修维护工作完成后,在12月底前向采购人提供年度检修维护报告及巡检、定期维护记录,经双方签字后存档。提供电梯维护所需的备品、材料,要求原厂供应。对疑难问题的维修要求有原厂技术支持。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学习相关规程、规范和事故案例,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院内比选邀请在大邑县妇幼保健院官网上http://dybjy120.com/index.aspx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期限:自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2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地点:大邑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采购办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比选时间:2024年05月23日下午14:30分
八、比选地点:大邑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四楼4号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邑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大邑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采购办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908244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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