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小卖部租赁项目的招标公告
我院拟采购小卖部租赁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背景: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4平方米,主要服务于医院患者及本院医务工作人员,拟对我中心小卖部租赁项目进行采购。
二、本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不低于20000元。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服务和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认定证书。
四、对供应商要求:
1、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水电设施。水电费每月由供应商向院方支付结清。
2、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要严守《食品卫生法》,不得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商品、食物,以及三无产品;严格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确保所售商品、食品的质量符合要求。若因违法违规经营所带来的经济、法律后果,一律由乙方独自承担。
3、必须绝对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检查,如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供应商在承包医院小卖部在工作期间,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不得发生争吵、打闹等事件,若有发生的人身伤害等事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供应商在工作期间应注意用电安全,加强用电管理及设备维修、维护,不得私拉乱接,如出现用电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在工作期间应注消防安全,不得用火,如出现消防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在工作期间应注意工作安全,如出现工作伤害由供应商负责。
7、供应商应主动完善小卖部经营手续,符合国家政策,不得出售香烟及酒类制品。
8、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医院疫情防控要求,遵守疫情防控政策。
9、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营业时间,必须保障全年每天12小时以上营业时间。
10、成交供应商进场前需缴纳安全保证金1万元(消防、食品、人身伤害等)
五、经营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期间经考核未达到标准要求则终止合同,并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13541350785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28日上午12:00点。
七、项目开标时间:2022年7月28日下午15:50点。
大邑县妇幼保健院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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