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妇幼保健院关于医用升温仪招标比选公告
大邑县妇幼保健院关于医用升温仪招标比选公告
根据《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及医院相关规定,拟通过院内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以下医疗器械,欢迎各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YBJY20220110901
2.采购人:大邑县妇幼保健院
3.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器械)名称 | 数量(台)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医用升温仪 | 1台 | 2.8 | 参数详见附件一 |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报价产品生产和销售所必须的资质证明文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法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6)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备案表和注册登记表
(7)承诺函。(盖鲜章)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可为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医院有权要求查验原件,供应商如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将取消其报价和供货资格。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院内比选邀请在大邑县妇幼保健院官网上http://dybjy120.com/index.aspx以公告形式发布。该采购项目不再单独提供采购文件。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期限:自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4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地点:大邑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采购办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比选时间:2022年11月24日下午14:30分
六、比选地点:大邑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四楼4号办公室
因疫情原因,直接在谈判当日时间截止点前报名且递交谈判资料。当日请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纸质报告,测体温,亮健康码,亮行程卡,接受流行病学调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邑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大邑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采购办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13541350785
1. 噪音水平:小于55调整分贝
2. 采用双重过滤系统:初效过滤器和0.2μm高效过滤器
3. 过滤器更换周期:每使用12个月或500小时更换一次
4. ▲采用数字温度传感器,数量:3个。
5. 四档调温:室温、低温档32℃±3℃、中温档38℃±3℃、高温档43℃±3℃
6. ▲PTC陶瓷加热模块
7. 温度档位为独立式按键操作
8. 超温/低温报警:当温度超出设定温度的±3℃时报警,升温机停止加热,同时发出报警声
9. 故障提示:液晶面板出现“系统错误”信息提示,并发出警报声
10. ▲电磁兼容标准: 符合最新的电磁兼容标准(IEC60601-1-2:2014)
11. 安规标准:符合IEC 60601-1:2005和IEC 80601-2-35:2009
12. 标配升温机手推车
13. 体表加温毯材质:SMS材料,可与患者皮肤直接接触
14. ▲无菌:所有毯型均为辐照灭菌
15. ▲可选毯型≥12种
16. ▲垫毯类(包括身下毯、截石位毯、儿童毯)应具备两侧压虚线设计以及高密度小圆孔透气设计, 确保达到对患者高效的对流式加温效果
17. ▲截石位垫毯需具备包裹全腿设计,以提升保温效果
18. ▲小号儿童类垫毯应具备可包裹全身设计,可在术前术后包裹患儿,术中可打开便于手术。
19. ▲体表加温毯有效期:36个月。
20. 具备全身盖毯、全身垫毯、成人U型毯、截石位毯以及儿童类毯型。
21. 设备通过CE、FDA认证
22. 通过ISO 13485:2016、ELT、MDSAP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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