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妇幼保健院关于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采购公告
我院拟对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耗材项目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YBJY202001102003
2.采购项目名称: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质控品采购
3.采购人:大邑县妇幼保健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认定证书。
四、技术要求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试剂 | 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IgG,IgM) | 单人份 | 人份 | 若干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自带阴阳性对照。 | |
质控品 | 质控品 | 支 | 支 | 若干 | 符合要求的弱阳性质控品 | |
商务要求 | 1、中标配送公司需对实验室提供技术支持、生物安全培训及操作等相关培训。 2、如遇突发情况,及时协助完成抗体检测等相关工作。 3、确保在接到通知48小时内完成供货等相关事宜,应急情况24小时内完成。 4、产品的有效期应为4-6个月。如近效期需进行更换,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 5、提供合格的弱阳性质控品。 6、能同时提供两种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 | |||||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院内比选邀请在大邑县妇幼保健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期限:自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9:00-1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看原件)
2.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递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9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三)、报名地点:大邑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采购办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比选时间:2020年11月9日下午3:00分
八、比选地点:大邑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四楼4号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邑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大邑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采购办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28-8822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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