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乙等医院”收费标准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29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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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
根据(川卫办发[2015]361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确定成都市锦江区妇幼保健院等21家妇幼保健机构等级的通知》的文件,我院在2015年12月21日被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为国家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我院为全县妇女儿童推出三年惠民政策,至2018年12月底一直按国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收费。现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我院拟定于2019年2月份(具体时间以医保局批复为准)执行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收费标准和“三乙医院”医疗保险政策。
特此公示!
大邑县妇幼保健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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