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院内新闻详细

法律进医院 ——组织学习《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09-29 15:04

2016年8月22日下午,我院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在七楼会议室进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学习。

会上,陈院长作了重要指示,他强调病历不仅是患者就医的医疗记录档案,而且是临床进行诊断、把握抉择治疗方案和护理的科学依据,也是我们统计资料的来源基础。病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科学性,为避免和解决医疗纠纷的发生,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医院在注重业绩与工作技能的同时,还应注重病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及爱岗敬业的责任心,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普及,随时关注新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控制病案的借阅,谨防病案信息的损毁、丢失、外泄与失真,充分发挥病案的有效价值,更好地服务于医疗,服务于社会。

医务科科长逐一解读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分别从“总则病历的建立病历的保管病历的借阅与复制病历的封存与启封病历的保存附则”共七章三十二条,让我们医务人员更好的按照标准进行工作的开展,为病员服好务的同时避免不必要医疗纠纷的发生。

    图片1.jpg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

法律进医院 ——组织学习《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